• 我們還欠一位委員就達開會的標準,我們有把握的應該有兩位委員會來,我想因為已經9點40幾分了,我們可以先作報告。

    要表決的時候,我們一定會達法定人數,如果課發委員同意的話,我們就先開始報告事項。可以嗎?

    如果可以的話,謝謝委員,我們開始進入會議。

  • 業務報告:

    一、本次會議唐鳳委員於104年9月7日提出10/8課發會之委員自行記錄及邀請協助記錄人員申請單(邀請協助記錄人員為中華民國仲裁協會薛雅婷),茲依議事程序之規範,於徵求主席同意後,由委員自行現場製作逐字紀錄,以發言記名、公開為原則(委員不記名或不公開者於發言前事先聲明),協助記錄者為列席人員。

    二、有關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各領域課程綱要研修進度,分述如下:

     (一)英語文(含第二外國語文)、自然科學、閩南語文、客家語文、原住民族語文、新住民語文、全民國防教育、科技、藝術、健康與體育、綜合活動等國民中小學、普高、技高、綜高之草案共19份,已依第一波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研議進程規劃(詳議程附件1,第4-6頁),完成分區公聽會、網路論壇、書面審查,目前正積極彙整相關意見,由各領綱研修小組密集進行討論,並研修各領綱草案。

     (二)社會:依據教育部8月28日課審會決議辦理,由教育部組成「高級中等學校歷史課綱專家諮詢小組」,釐清歷史微調課綱新舊課綱爭議點,並就後續歷史課綱研修方式與撰寫原則提出建議。

     (三)數學:

    1.經104年10月5日課發會第9次會議討論,國民中小學及普通型高中的草案,先進行書面審查後再辦理分區公聽會。

    2.技高及綜高之數學領綱草案原訂104年10月15日前繳交,以進行第二波分區公聽會,然考量三種類型高中數學課綱之橫向整合,並讓第二波領綱草案之研修小組有充分時間調整草案內容,再次調整第二波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研議進程規劃(詳議程附件2,第7-9頁)。

  • 其實我們已經通過技高及綜高數學進入第二波的公聽會,然而因為在普通型高中考量到要送書面審查,所以希望先審然後再公聽會。

    因此,考量到三個類型的數學領綱彼此間學習內容上有連動的關係,所以業務單位能夠希望委員能夠同意,讓三個類型數學領綱一起辦理。

    請各位委員看到第7頁,我們調整第二波研修草案的考量是這樣子的:今天開完課發大會之後,我們會一直到10月30日,讓各領綱的小組能夠依據課發會委員的意見來修改草案。數學比較特別,我們已經送專家審查,一直到10月8日至11月4日,我們翻過來在第8頁的地方。

    國語文如果今天會議通過的話,我們就來進行審查,審查之前讓領域的小組有一個研修的時間,再來辦理專家的審查。

    比較特別的是,我們在第二波所有的領綱,會希望包含數學、國語文、以及生活十五群科課程的草案,在11月9日上網舉辦網路論壇到12月15日。

    前述這幾個領綱,我們會在11月27日、28日兩天及12月4日、5日兩天分別召開四區的公聽會,公聽會之後在12月6日開始進行領綱小組的研修。

    課發會的群組,我們預計在12月23日至31日開群組會議,明年1月8日、9日開課發會,能夠確認第五版的草案,就可以確認送到課審會。

    一樣會再次請小組來研修,再繼續往下走。所以我們把時間都規劃好:1月10日至1月20日一樣是由領綱小組來進行研修,1月21日至1月30日這一段時間,就來召開課發會的群組及大會,一直到確認可以送課審會就停止。如果還是沒有辦法確認,我們就再往2月排。

    所以這是針對於第二波領綱草案的進程,提請大家能夠同意、討論並且確認,這樣的進程是否妥當,這個是在業務報告第二點,這是數學,數學也併同到第四點一併來公布。

  • 大家有沒有意見?

  • 確認一下,就是在網路論壇一開始的時候,國語文領綱草案還不會完成審查?

    第四版是完成審查後再放在網路論壇上?或是並行?

  • 審查和公聽是並行的。

  • 補充說明,本來數學在第三波公聽會,現在把第二波跟第三波合在一起,時間上是可以的,可以節省本院的人力,就不會再跑第二次、第三次的公聽會,我們就把它全部合併在11月27日、28日及12月4日、5日,綜高跟技高的數學就一併來看。

    最重要的調整,跟星期一不太一樣的地方,就是這一波的時間。如果委員可以的話,11月27日、28日及12月4日、5日一起去公聽會。

    如果今天國語文很順利,我們就剩下社會科了。今年底不確定能不能完成的是社會科,其他就繼續。

  • 第1、2頁有列出「目前幾個領域還在努力研修當中」,課發會開會有提供意見,之後這一些領域必須再依照課發會的意見去修訂。

    所以我這邊是建議,如果我們開會的意見都清楚,是不是每一次開會意見後能確實執行?

    如果真的是有窒礙難執行之處,開會的時候要提出來、大家互動、互相溝通,但是如果一旦有做決議的話,請相關的課綱研修能夠確實執行。

    請在內部建議,不要說這個沒有修到,或者根本不修,到最後這個事情會越做越辛苦,變成大家都要再額外投入,謝謝。

  • 請詠善主任說明,這一定是透明的,要保證雙方的溝通。

  • 這滿重要的,無論是在蒐集公聽階段或者是網路論壇審查的意見,乃至於送到我們課發會來,都有許多修改的意見,並且也在課發會作成決議。

    我們的機制設計裡,保證機制絕對不是靠課程中心來保證,而是要透過課發會的委員。課發會的委員第一個是群組會議,群組會議可以很仔細檢視每個意見是否能做到修改。

    我們公聽會的時間往後拉長了,因此我建議,針對在9日通過的第二波十五群科,包含數學,如果確認的話,是不是透過群科再召開一次,檢視是否有依據決議來修改。

    這部分是針課發會運作當中的機制說明,謝謝。

  • 十五群科比較複雜,各群不是那麼相同,但還是要有課綱整合的一致性,所以我個人是比較贊成再召開一次,我不曉得其他的委員意見如何,謝謝。

  • 這個我們等一下討論後列進來。

    剛剛說到的是紀錄上的意見,大家可以看到,麻煩群組召開時特別看一下,確定發言的意見都有列上。這是第一個,看紀錄的時候要很確實看到。

    第二,每次開會時,其實黃委員有提到,並不是領綱一定要照著改,而是沒有辦法達成的時候,如何討論、達成共識,這個很重要。

    能改的要改,不能的話,到底領綱裡面的委員在想的是什麼?又有什麼樣另外思考的角度?我們提出來,有一個紀錄,這樣就很圓滿,黃委員的意思就是這樣。

    麻煩各位課綱委員,真的應該這麼說,怎樣讓這一些領綱更完善?就是要靠各位了,我們是很認真的一群人。

    到目前為止,我跟各位委員宣布,現在委員20人,非常重要,人數到齊了,剛才都是報告,現在要表決、要什麼都可以了。

    剛剛提到群組會議可能要再開一次會議,這當作一個臨時動議。

    麻煩第1頁第4點。

  • (四)生活課程、技術型高中十五群科之草案,已初步通過課發會討論,預計依前述第二波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研議進程規劃,進行分區公聽會、網路論壇及書面審查。規劃之分區公聽會時間如下:

    1.南區:104年11月27日(五)下午。

    2.中區:104年11月28日(六)下午。

    3.東區:104年12月4日(五)下午。

    4.北區:104年12月5日(六)上、下午。

    (五)國語文:依據8月3日課發會之決議,由第一群組於104年8月19日召開爭議小組會議,其回應資料及修改後之草案內容,提本次課發會進行討論。

  • 我們剛剛說過了,公聽會有這一些時間點,請委員來參加。第5點。我們接著提案討論。

  • 提案單位:國教院課程及教學研究中心。

    案由:有關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語文領域-國語文(含國民中小學、普通型、技術型及綜合型高中)課程綱要(草案),提請討論。

  • 謝謝雅卿。我們剛剛說明了,有兩個日期要更改。

    第一個是10月30日提出修改,第二個是11月9日上網公告,因此我們把公聽會的時間調了一下。

    接下來麻煩各位召集人就一般、技術及綜合高中報告。

  • 謝謝主席。

    我們從8月19日開的爭議小組會議之後,根據爭議小組決議,我們這個小組開了三次分組會議、一次核心小組跨領域會議,二次大的會議,來回應爭議小組的決議。

    決議的重點裡面,第一個是關於我們在學習內容裡面有關於「文字、文本、文化」三個層次內容的語言使用,我們根據課發會對爭議小組的結果,在後面幾個會議當中採取微調,成為「文字篇章」、「文本表述」、「文化內容」。

    這其實是我們這一次在研修過程當中非常重要,從理論的建設到國語文教學的實踐內容,非常核心的思考:國語文能力基本上還是從文字出發,文字這部分的結構如何形成文本,這個文本怎麼樣形成類型或是特徵,到底可以在教學裡做出怎樣的區隔?

    我們比較辛苦的地方是:一開始的時候三個組,從國小、國中到高中,每個組都有他們認定的學習內容,包括討論的基礎和區分出來的架構。

    所以我們最後提出的文字、文本及文化三個層次的概念,其實是三個組在討論的過程當中,不斷討論、不斷妥協,討論到最後的結果。

    因為十二年國教是沿續九年一貫,而且要進一步統整,所以一開始研修過程,就是我們最核心的地帶。當我們研修出來以後,不管課發會或者在教學現場,其實還是有研修的同事有一些意見。所以我們現在在三個層次上,「文本表述」到「文化內容」這樣的區分,目前是我們選擇出來的最好的方式。

    我們在討論過程當中,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是,第二個階段「文本表述」部分,外界比較習慣的說法是「文本類型」,但「類型」可能會引發更多未來的討論,好比說要分成哪些類型等等,所以我們回到要作為文字,很重要的就是要「如何書寫」的問題,因此最後選擇了「表述」。

    但有一個問題,對我們造成困擾,也就是把「抒情、記敘、議論」擺在一起的時候,要如何處理「應用」?

    因此我們後來為了這個提出解釋,也就是「體用」的觀念,用傳統文字學的概念,「抒情、記敘、議論」是「體」,後面是「用」,所以是把「體、用」整個放在文本表述的地方。

    「文化內容」一開始就是我們非常重視的。我們這一次在研修有一個非常重要的精神,也就是如何打破過去國語文教學一直集中在文字本身的文化、修辭、形塑上,因此這次我們和國教院提出的研修課綱重大議題裡,我們認為可以把整個國語文導向到文化內涵的教學上面。

    所謂的文化內涵,包含了物質文化、社群文化、精神文化,各個不同的精神層面。假設我們認為我們的研討、我們的教學到最後可以在這三個領域裡面,將文字、文本放在社會結構裡,從文化結構、整個空間和時間裡面討論。

    因此我們在整個學習重點,特別是在學習內容上,特別做了這些調整。

    我們尊重各種不同的意見,特別是課發委員的意見,因此我們非常慎重地進行我們的討論。剛剛這部分是一個很重要的回應。

    第二個議題是,各位委員有一個意見,就是我們在不管是核心素養也好,或者是在其他的聽說讀寫有關部分的條目,太過於細瑣,希望我們整併。

    我們今天也做了整併過程的統計,細節的部分沒有時間報告,大致上聽的部分,我們從原來的32條整併到19條,說的部分從28條整併到26條,閱讀的部分從61條到31條,寫作的部分從42條整併到31條。

    最後,我們也接受了上次曾副院長對於實施要點,希望納入「圖書館使用」的想法。

    以上簡單報告,希望各位委員指教。

  • 剛剛普通型高中召集人說「報告非常簡單」,其實是非常詳盡。

    在技高國語文方面,我們一直都跟普通型高中在會議上都有充分互動。

    我們所參加的會議除了語文組之外,國小、國中、高中,在國教院的會、課發會及爭議小組的會,當中在整個課綱的格式統一方面,我們都有互動。

    資料已經在各位面前,請大家指教,謝謝。

  • 我們綜高委員裡面,有四位是技高委員。

    綜高只有一學年的課,因此在橫向的連結上我們會特別注意。

    我們大概召開過四次的相關會議,討論研擬的課綱,爭議小組召開之後,也再開會議做最後確認。

    上次10月1日,我們參加第一群組第三次會議的時候,委員提過若干修正,我們也修正好了,才剛修正完。

    委員們的建議,以及格式上的修正,我們大致彼此都有共識,所以只要沒有太大差異,我們都會依委員的意見,尋求共同的想法。

  • 首先要謝謝語文領域的召集人非常辛苦,我們在8月19日召開這一場會議,針對有爭議的部分,做了整個處理的方案,也在10月1日上個禮拜時進行國語文第一群組第三次的會議,做了相關的討論,包含我們普通型、技術型、綜合型高中整個語文領綱,就文字也做了相關的修正。

    因應圖書資訊學習的重要性,也將我們的圖書室跟圖書館應用放在這一次語文領綱的修正當中。

    特別要謝謝李瑞騰召集人、呂武志召集人、鄭亞薇召集人,他們做了非常非常多的努力。

  • 黃委員特別跟我說,李召集人說有成就感。

    這麼多的協商會議,很難得,接下來我就交給各位委員,希望讓研修委員們更有成就感。

  • 我不是要問內容,我想問一下,10月1日在黃召集人這邊有開會,第一群組開會之後,我們是不是還要在開過大會以後,再做修正草案?

  • 時程大概是什麼時候?

  • 現在是第三版,今天大會的決定、群組會議的意見,會交給各領綱的小組研修。

    剛剛我們已經談到,希望10月30日之前能夠研修完成送進來。

  • 前一次會議所看到的內容與這一次相比,其實整個調整的部分並不是很巨大,但上一次所關注的表述不是很清楚的地方,我覺得在這一次的內容裡頭做了諸多的調整。

    第二,我自己想要就教於我們研修的委員,如果我們看到第12頁,一直看到第18頁的部分,我們會看到就學習內容的部分分成三個部分:第一個是文字篇章、第二個是文本表述力、第三個是文化內涵。

    其實就「文化內涵」的層面,我們不管是從各個不同的文本也好,或者是學生的實質學習內容也好,其實是涵蓋全部,但又不是那麼具體表述出來。我們看到第17頁有關於文化內涵的要素,我想研修工作的委員們也寫得很清楚,在文化內涵這個部分,又分成物質文化、社群文化、精神文化。

    我們習慣第一階段至第三階段,也就是目前國小教育裡的國語文教育,其實文字部分跟文本部分是一個大的主要教學內容,但文化的教學一直是我們欠缺的。

    也就是說,我們對國小教育而言,國語文比較著重在識字或對於文本的分析。

    十二年課綱當中很重要的是文化內涵,也就是會讓文字不再是表面文字,而是談到比較感受性,或者是讓孩子知道作者本身、文化環境或者是不同的表達,像國小當中會讀一些原住民作家寫的文章。

    所以我覺得一筆帶過可能會被視而不見,如何讓第一階段到第三階段,不致於太著重在前兩個部分,而喪失了我們這一次作為一個拓展向度的美意?如何讓原本我們所強調的內涵不會這樣子輕忽掉?這是我想要請教的,謝謝。

  • 還有沒有意見?

  • 關於綜高、技高及普高的草案,普高部分我主要是看實施要點,看起來實施要點大致上能夠針對國語文領域去講如何實施、課程發展編選等等怎麼做,所以就形式及內容來說是OK的,這是普高的部分。

    綜高的部分,大家看一下,請看到第15頁綜高的部分,大致上也OK,但一開始這個課程發展的地方似乎有一點問題。以下列了「課程發展委員會」及「課程設計原則」,課程設計原則已經進入國語文這個學科去談,因此這部分應該是可以。但課程發展委員會底下的敘述,這應該是總綱小組要敘述的,並不應該是國語文,因此建議這部分在文字上稍微作調整。

    也就是說,這邊以國語文來講,因為「課程發展委員會」裡面如果是要做分組的話,那應該在委員會裡去講,這邊應該是講國語文課程發展要透過何種機制來運作,應該要和科目聯結起來,並不是講一般構成的部分。

    接著是技高的部分,技高實施要點第9頁也有類似的狀況,也是出現在「課程發展委員會」,比較屬於一般性的描述,但應該要把它講到國語文科目的部分。

    因此建議在文字的內容上再做調整,契合國語文的需要。

  • 其實這些內容在總綱都寫過了,是不是對國語文來調整,或者拿掉?

    因為在其他的領綱裡,和總綱內容如果重疊就可以拿掉,不要寫沒有關係。很一般性的議題,如果不是跟領域內容直接有關,我們可以請領綱的讀者看別的文件。

    不曉得小組要不要回應一下,第一階段至第三階段文化內涵的部分?

  • 這在研修小組討論的過程中,也曾經提出來過。在撰寫學習內容時,我們當然也很清楚瞭解,在一至三學習階段沒有辦法避免碰觸到文化。

    除了在這個地方以外,其他地方也處理到一至三學習階段,都是會統整進去的。

    很多現場教師告訴我們說,今天要在課綱當中呈現出來的,和教科書以後編選、現場教學會有整體性,不可能因為你在這個地方沒有去處理它,而它就死掉。

    我想委員有疑慮說,我們在這個地方一語帶過,其實它並沒有一語帶過。前面談核心素養的部分、談學習表現的部分,其實文化的因素都存在。

    因此我們可以在原本寫「不另敘述」的地方多敘述一些文字,因為如果在後面我們不只講文化、社群文化等,一至三階段都要敘述它的話,這個是很艱難的,因為文字書寫出來的時候,在國中階段、國小階段間的差別其實不大。

    在一至三階段教學的部分,我們已經在其他地方說明,國語文教學應該著重之處,其實是很清楚的:我們要讓學生養成多元文化的觀念,要讓學生形成處理自主等等,這些通通都有。

    我們是不是可以這樣子,我們彙整到後面大會再討論的時候,我們在「不另敘述」的地方多敘述一些,讓文化教學在這個地方有一些凸顯。

    後面文化內涵表列的部分,是不是也可以讓我們維持在第四階段、第五階段再開始?

    我現在還是做這樣的建議,還是提請大會討論,謝謝。

  • 我的具體建議就是,在第20頁當中「各階段教材編選原則」那裡,第一至第三階段,陳委員對於文化的考量,在這一塊多寫一些,在找教材時更注重多元文化,不管是社群或者是精神層面,我想可以在這邊寫。

    如果前面已經不方便再談,我們就在第20頁處理...

  • 我把我的看法再說清楚一點。

    誠如召集人所談的,因為前面有一個「學習表現」,裡頭其實也的確彰顯了我們編輯者與教師希望達成的能力表現。

    但很自然而然,在教科書的選擇過程中,很重要的主體,是可掌握的「教學重點」。

    我自己也會覺得,因為我們把文化這個要素放在裡頭了,怎麼樣才能不是到第四階段、第五階段才特別關注到文化這件事?

    它和文字、文本的表述並不是切割的,並不是到第四、五階段才重視這一件事,其實就是我們的語文教學裡頭很重要的實質內容。

    我自己會覺得,如果我們在第四階段、第五階段才呈現的話,那就是第一至第三階段很容易落入我們前面談兩個重要的學習內容,而忽略了文化部分。這是現場運作,不管是教科書在編輯,或者是教學者在閱讀這一整個課綱時,很自然而然會產生的現象。

    我自己覺得文化的部分沒辦法寫得很清楚,因為它就是一個空氣、一個土壤,它就是一個文學要長出來的根基,的確是很難全部涵蓋跟說清楚的。

    但我還是會強烈地期待、希望,因為這次我們表列了學習當中的三個要素,文化的部分如果只在第四階段、第五階段去強調,而第一至第三階段是空白的,很容易會被省略。

    在教學實施要點當中談到教學的部分,其實本來在不同的各階段,取材時本來就是要有共通的一些原則及重點。

    因此我還是滿期待我們的研修工作夥伴,可以考慮到這樣的擔心跟疑慮。

    這是課程修訂當中很重要的精神、內涵及特色,我很期待可以把這樣的意見帶回去,謝謝。

  • 呼應陳委員,看到第17頁,第四階段是第五階段內容的前面一部份。

    所以如果第一至第三階段,直接沿用第四階段的Ca-IV-1、Cb-IV-1、Cc-IV-1,是否可行?我剛剛看了一下教學內容,好像並沒有非常衝突。

  • 這裡有幾個解決的方法...

  • 我想課發會委員提出意見,對我們在行政程序上就必須要走程序,我們是尊重的。

    不過各位可以看到,這個議題特別是在學習內容的部分。

    我們在研修的過程裡面討論,我們很充分地去討論,這個地方要不要把這樣的一個因素擺進來,或者在其他的地方已經有呈現出。不是我們忽略它,我們在開研修會的過程當中也常常提出這個問題:為什麼這個到國中才需要,而不是國小高年級?

    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們重新來思考一下,是不是我們現在臚列出來的幾個學習內容裡面,從小一的學習階段就開始這樣敘述。

    因此這個部分我們尊重意見,我們把它納進下一次會議裡,我們內部還是必須不斷開會討論這個問題,下次大會的時候我們會把它提出來,讓各位委員檢視這個問題,謝謝。

  • 請看綜合型高中第15頁「課程設計原則」。

    一般來講,綜合型學生是在高一之後,高二就分流了,但這裡卻有一般選修科目的建議,下面還有一個表的說明,不曉得這些用意如何,是不是可以解釋一下?謝謝。

  • 我想請教一下綜高跟技高的格式、體例。

    比如綜高第12、13頁,我們看到在「二、學習內容」「A文字篇章」右下角,所有的條目會都寫「※上述學習內容包括『閱聽理解』和『說寫創造』兩面」,文字表述裡都有這樣的註記,但在其他的部分是沒有的。

    假設這一件事情是重要的,我們要不要把它移到學習內容一開始標寫的部分?這樣在格式體例上會比較一致,否則談到文化內涵,為什麼沒有談到學習內容?

    這個是綜高,在技高也是同樣的情形。在第7頁、第8頁,也就是在文字表述有特別的說明,也希望文字篇章的部分有這樣的標記,以上提供參考。

  • 要不要回應一下?

  • 委員的建議,可以移到第11頁的敘述內容上,我們會再作進一步的研擬,讓它比較能夠更周延一點。

    剛剛委員的意見,第15頁的說明我們只是就研修時所提到的,還有現場老師建議的,對於高中開設和分流,提供明確教學目標與比例,希望他們很明確知道自己的目標,以上說明。

  • 您的意思是?

  • 第15頁「課程設計」下面有寫為什麼,倒數第6行有一個說明。

    它的意思是老師們不是這麼明確知道,所以做這個標註。

    如果別的領域都沒有這樣,覺得需要刪除的話,我們再討論。

  • 綜合型高中未來升學是跟普通型的高中,或跟技術型的相同。

    所以一般來講,綜高不會自己再有高二、高三的選修吧!

    這一點希望能說明,我記得是沒有這樣的安排,是不是可以說明一下,幫我們釐清?

  • 我主要是協助技術型高中,綜合型高中是另外的許教授,他沒有出席,我在這邊也代為回應一下。

    我建議刪除「二年級以上國語文相關選修的建議」,因為二年級以上的綜合型高中,就分流到技術型的課程或者是普通型的課程了。

  • 謝謝寶貴的建議,剛剛跟綜高同樣的情況,我們在技高A、B、C會再做同樣的調整。

    關於委員寶貴的意見,內容裡可以放在綜高的部分,而不是放在國語文的部分,這一段我們會把它刪掉,謝謝。

  • 各位委員有沒有其他意見?

  • 普高第24頁,之後有一些必修科目跟選修科目的課綱,這個規劃裡面都分成「課程內涵→教材編選→教學實施→學習評量→教學重點→學習表現」,大概固定的格式是這樣。

    這個格式順序有一些問題,比如教學重點跟學習表現應該是要在前面的,然後才可能會有教材編選或者是教學資源,然後會有教學實施跟學習評量,就是整個順序的邏輯,這個地方是有一點狀況。

    這個問題還會出現在其他的領域,如果有必修、選修科目的時候,這個架構到底是怎麼樣寫的,這可能需要做通盤的檢討。

    因為我們有總計畫,然後有跨領域小組,針對所有各領域的狀況,再來看看整個要怎樣調,有一個一致性的做法,這樣比較好。

  • 詠善有沒有要說明?

  • 有一個說明、一個提問。

    說明的部分,是領綱研修手冊當中,有針對整個領綱的模板有做很清楚的安排,這個安排是關於選修的課程、綱要的規劃。

    其實整個高中模板裡,必選修都有基本理念、課程目標、科目整合及核心素養,只有在學習重點時分成國民小學、國民中學、普通高中綜合課程。

    接下來是普通型高中的選修課程,這裡只要陳述表現學習內容及學習表現就好。

    最後是要有共同的實施要點;換言之,對於選修課程的規劃,我們希望提出學習表現跟學習內容來說明。

    實施要點當中需要包含哪些內容,這必須要規劃,要在最後通盤描寫,這是在手冊當中針對模板很清楚的說明。未來跨領域小組也會針對每一個領域再次檢視。

    接著是針對技術型高中及普通型高中,技術型高中第10頁「課外讀物的選材」寫得非常好。

    其實以技術型高中的特色,因為關照到其他的學習,範文的選材是有限的,所以能不能參考普通型高中,它在第21頁當中特別有談到「給學生自學之用」?

    如果將比較重要的,可能跟群科比較會有聯結的這一些文章,增加讓學生自學之用,是否能夠擴展學生在國語文當中,更能夠強化與各語文學習的連結?

    以上是關於教學教材編寫的請教。

  • 技術型高中的必修在每學期是三個學分,我不太清楚為什麼要做這樣的設計?萬一有技高的同學轉學到普高去,在必修國文的部分就會有學分數不足的問題。

    我曾經試著排過107課綱,當然我排的是普通高中,我會發現未來三學分的課會非常難排,我會建議任何的課程要就兩學分,不然就四學分。

    當然我不瞭解技術高中,或許你們會有很多三學分,那就是我瞭解不夠,但我仍然擔心學生轉銜的問題,所以這個地方仍然要請教。如果是必修十六學分的話,為什麼不在高一修完?我相信也是會有普高轉到技高的學生。

    第二,我們看教學的實施,同樣是國文領域的教學,但三個版本的教學方法都不一樣,但我的想像裡面,如果一個學校裡面有普高、綜高、技高,老師要教時,難道要適應不同的教學方法嗎?應該不是,因此這裡是不是應該有共識?

    第三,我有注意到103學年度入學的小朋友,因為入學方式是很亂的狀態,我覺得很有趣的是,讓我們觀察到在一個學校裡面,當學生的素質差異非常大的時候,連國文都要有差異化的教學,至少我們親身經歷到、觀察到的狀況是這樣。

    在領綱的內容裡,我們有把差異化的需求考慮在裡面嗎?在整個過程當中,如果只看普高的話,我是看不出來。如果我是老師的話,我在面對學生差異化很大的時候,要如何處理?

    我排107的課程,如果要符合總綱精神的話,它是有可能做成差異化教學的。

    舉例來說,如果學生連必修都可以跑班的話,可能在高一的國文,假設有六個老師,在教學的設計上可以設計出某一個國文老師會偏深、偏難、偏快,但有的國文老師會在實施計畫裡面說如果你國文不好,我會慢慢教、做很多銜接。

    這樣的差異化出來,我們才能配合到每一個孩子的需求,即便是國文都有這個需要。

    之前我們認為只有英數要差異化,但我認為升上高二的這一屆,讓我們深切反省。

    或者我們可以說,我們允許學校可以有這一些彈性?

  • 國語文 3/3/3 的學分安排,請研修小組回應。

  • 部定必修課程,在技高、綜高,不只是國語文有這個問題,英語文、數學都有這樣的問題。

    我們排一般型課程都會有這樣的落差,如果要考慮轉銜的問題,不只有國文的問題,也有數學及英文的問題。

    但我們希望技術型高中有課程的特色,也就是一年級進來的時候,希望要有專業技術方面課程的安排及規劃,這部分必須要做調和,所以在國語文、英文及數學上,當然時數就沒有辦法像普通型高中的規劃。

    如果把一般的科目都放在高一,但高一進來都不上專業及實習科目的話,這樣子到高二再上的話,各位可以想像高一的教學現場,老師大概會很辛苦,很多學生都會趴一天。

    我們的技術養成不能全部集中在高一,因為技術養成有所謂專業提升的階段性。我舉一個簡單的例子,不可能把機械工作、力學加深的課程全部放在高二來上,像基本電學、電子電路,等於最基礎跟深化課程放在同一個階段上,這樣子學生根本沒有辦法瞭解專業及實習的目的。

    因此現在安排高一的學分數時,盡量跟普通高中能夠轉銜,但我們認為還是應該要保留一定的一般科目時數。

    我想這部分其實在之前討論的時候,就已經很充分地思考過這個問題。

  • 綜高的情況確實跟普高比較不一樣。但如果同一個學校有普通科、綜合科等,把三種課綱對起來,確實會有一些狀況,這個狀況學校要去面對。

    但在課綱層級能夠處理的,像剛剛講的「實施要點」、「教學方法」可不可以對照一下,如果能夠整合,會比較好。

    第二,普高國文十六學分,沒有看到進一步規劃,好像是整個規劃就分冊,等於丟給出版社,就由出版社去決定六冊要怎麼編成教材。

    但對於課程來講,像一年級上學期有一科叫「國文1A」,「國文1B」是一下的課,不同的課開出來有不同的學分數,假設是四學分,那這四學分的國文課要教什麼?

    1B要教什麼,如果沒有規劃就交給出版社,出版社就那幾個人,那他們就要去決定全國高中國文課1A、1B要教什麼東西。如果詮釋不一樣,那後面就會有一堆問題。

    同樣,今天沒有審其他領域,因此我們要想到其他領域的規劃是什麼?我建議總計畫跟跨領域小組也可以針對這部分再做一個通盤檢視,看看是不是有後續可以再修訂的地方。

    我要特別提出來的是,國中、國小跟高中、高職是不一樣的,因為後者採用的是像大學的學分制,因此跟國中、國小的課程還是有些不一樣,這部分可能將來必須要做通盤的檢視,然後再做修訂。

  • 普通高中、綜合高中、技術高中教學方法上,我們想辦法抓出共通的地方。學校開三類型課程的話,國文老師都要教,教學法需要整理一下。

    剛剛委員提到差異化的部分,確實不只在英文、數學,看看在哪裡表達一下關於國語文差異化的教學。

    第三件事是學分數,高一的精神還是比較是核心能力的培養,所以慢慢我想把這一件事,我拜託研究院的研究員一定要來思考,十二年國教慢慢走、越來越成熟的時候,高一這一塊,不管是哪一類型的學生,這地方要如何設計,這當作我們的功課好了。

    如果還沒有辦法在高一裡頭對於核心能力培養有共識的話,我覺得我們可以慢慢來想,也謝謝宋老師點頭答應。

    因為這一條路要走得長長久久,在不同學生間要轉化的時候要注意,所以學分的問題今天可能不能解決,但是教學方法,我拜託小組回去看這三類型有沒有共同之處。

  • 我是外行人,如果我提出不恰當的問題,不用花太多時間討論。

    我幾年前拜訪「56 號教室」的Rafe Espuith老師,我坐在教室裡面看到他的小學五年級的學生,表演莎士比亞話劇。

    Rafe 老師就是鼓勵他的孩子抱一本書全部從頭到尾看完,他選擇的是莎士比亞的書在看,最近Ken Robinson出的那一本書也強調戲劇的表達。

    我剛剛一直在想這個問題:我們在整個國語文的教學上,也許是很多我不懂,但我感覺有很多很片段,我們看到很多篇小篇的文章,但沒有對孩子有一個期望。

    如果美國的孩子看完莎士比亞的書,已經可以充分明確表達,我們對我們的五年級孩子希望看完什麼樣的書、那一本書是幾頁?我看我們的課本是兩、三頁,最多不超過四頁,養成我們的孩子不太習慣做深度思考。

    現在反應出來的一個現象,雖然我這樣講可能會被人家扯上政治的色彩:國語文我們一個最大的競爭對手是中國大陸,現在雖然他們用的是簡體字,我們用的是繁體字,有一些專用名詞不太一樣,但替換是很容易的。

    我們的大學裡有中國大陸學生來選修,雜誌上報導,他們的表現、他們的邏輯能力都比我們的大學中來得好,很多大學生在臺大、師大等等,我常常跟年輕夥伴提醒:這些學生在中國大陸可能不是一流的學生,因為一流的學生也不會來,結果我們頂尖大學的一流學生跟對方學生辯證上常常是居下風。

    因此我覺得我們的國語文課綱上,如何能夠讓孩子在閱讀上能夠有一個更清楚的、不是片段式破碎性的學習,而是比較完整的學習。

    很多大學生看海賊王的文化吸收,可能比他們唸文言文的吸收還要多,而且是在生活裡有應用的。

    我們如何能讓他們有一個習慣,看完一本完整的書,而且至少是要一百頁以上的書?

    對不起,我是個外行人,要是提問的東西太外行的話,我想可以直接跳過。

  • 閱讀幾千字,或者是整本書...

  • 第二次發言,就接著剛剛方先生的想法再往下延伸,因為今天的委員也有大考中心的夥伴在現場。

    最近的考招大家都非常關心,也給我們非常多的意見。其實把考試往後延是一個比較簡單的做法,沒有辦法解決我們的問題。

    我們的問題,其實要回到今天制定這樣的新課綱,我期望我們未來的孩子在學習這個課程完畢之後,要進入到大學的學習,他具備哪一些能力及素養?

    所以,大考中心用什麼樣的題目,或是語言表達、測驗方式是怎麼樣考,絕對會影響我們的教學。

    這跟課綱的內容又扣緊在一起,因此我的想法是,如果這三件事環扣在一起的話,誰是發動者及決定者?現在是三方面都說自己沒有辦法。

    如果我們去看國外非常多大學考試的內容,如果以他們本國語文來說,他們是出十四個題目,你選一個題目,完整表述。我在芬蘭看到是這樣,我給你十四個題目,很可能是考慮到不同種族、可能是偏鄉等等。

    但我們還是不斷考選擇題。說句實話,我現在看到孩子上課,是拒絕學國文的,因為他們覺得投資報酬率太低了,他們用投資報酬率來決定要不要學國文。

    我的想法是,這三件事能不能扣在一起談,領綱委員不要覺得只做我們覺得最重要的東西給學生。考招那邊決定老師的教學,還有孩子的辯證。

    如果我們要改變未來十年教學的話,其實國語文是非常非常重要的。

  • 在高中教學現場,不可諱言受到考試非常嚴重的制約,但我對於高中生的素養還是有很高度的想像。

    我舉個例子,看未來考試的方向能不能充分調整:法國會考的題目,他們是考理工科的,第一個題目是「當國家消失的時候,人民是否更加自由?」,我可以坦誠跟大家講,這個題目對於高中的公民老師也是一個挑戰,但法國可以這樣考。

    第二個題目,剛剛方委員特別提到如果我們在語文的學習上只是透過幾個篇章來學習,會傾向於太過於零碎,而如果從整體來看,可能效果不太一樣。我們還是舉法國會考的例子,他們出了這樣的題目,叫法國的學生來評論「愛彌兒」某一段,請他們來做某一段評述。

    我想這也可以回應方委員所提到的,比如從一本經典的作品來出題,給同學做論證式的思考,我覺得未來就比較能想像,這是我們的期許。

    再回到普高的課綱裡面,我想有兩點請教:

    第一,第26頁專題閱讀與研究,第3行有提到「科普文學」、「地景文學」,我不是學這方面,以上二者是不是已約定俗成?

    第二,第二階段教材編選二的編選原則,經「經教學研究會審議通過或採用」,現行的規定是要經過各校的「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而不是「教學研究會」;第32頁也有同樣的情形,是不是修正一下,符合目前的規定,謝謝。

  • 非常肯定我們的小組。

    第一個請教,是普高 p1 目標三「能夠加強審美與感知的素養」。傳統的聽說讀寫以外,審美、鑑賞、情意陶冶的目標我覺得非常重要。

    但我們看整個內涵,除了目標的地方有提到審美與感知以外,在內容很多部分,我覺得好像非常忽略這方面的內容。除了傳統的聽說讀寫等素質以外,是不是要再加強鑑賞、審美這部分的內涵及這方面的內容?

    第二個請教是普高目標十「多元文化的價值及開拓國際視野」,我覺得這個目標也非常重要,但我不能理解及請教的是,是不是因為我們的名稱是國語文,所以選材的內容都是中國或臺灣的,對於世界文學、原住民文學及其他文化的文學,我覺得這對一個學生來講都是非常重要的。

    如果缺少這些外在世界、不同文化背景的文學,怎麼可能讓學生開拓國際視野?因此我覺得目標變很好,但在選材的內容或課程選擇、組織、設計這方面似乎比較忽略這兩個達成目標的做法。

  • 各位委員大家好,我從在基層所看到的提出省思,和一些看法。

    我們中小學教育,自從教改之後,其實程度是有下降的,怎麼看?如果我們的學生轉學到中國大陸,現在是要降一個年級,大家知道嗎?為什麼這樣?因為我們的素質、學習的成果達不到人家的基本要求,這是我們要省思的。

    之前我在國中當校長時,也跟中國大陸有一些交流。他們國中生七年級左右,我送一套臺灣的國中教科書給他們,我問他們新的如何?他們不約而同說「你們的課本怎麼那麼淺,深度不夠、量也那麼少?」

    他們覺得我們編輯非常華麗、非常漂亮、字很大,但除了字大、漂亮,其餘的內容很淺。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要降一個年級,也是為什麼我們要去反思,為什麼會從領先到退步。

    因為現在國文少、深度不足,當然學生也常常反應「如果我把課本都讀通了,我根本沒有辦法參加會考。」

    我常常講說,如果把課程讀通,在會考也只是中間層次。一定要讀很多課外的讀物,才能達到頂尖程度。問題來了,如果學生把我們國中課本讀完之後,會考不從教科書出題,學生會一直問我那讀書有什麼用?

    因為讀書沒有辦法考試,所以學生必須到補習班去,統整歷年來的考題跟衍生出來的問題。因此我才說為什麼我們會讓學生讀通之後,卻沒有辦法參加考試?這個是要深思的。

    接著是現場教師的疑問。因為我們現在有段考,很多老師會覺得我們的段考不要針對會考,而是根據國文科來命題會比較好,所以段考會從「注音、字型、改錯、默寫」選擇。現在的問題來了,如果我們段考是從這個方式來考,學生讀書會比較深入,但我們的段考跟會考有這個銜接問題。

    現在,如果我們的段考要針對會考來命題,這樣就是配合大考。而如果按照傳統的考試方式,學生非得瞭解不可,所以現場老師的疑惑是該怎麼辦?依我當校長的時候,我們那時候產生很多爭論,後來大家屈服於會考都考選擇題,所以模仿會考來命題,但是教育程度會下降。

    如果學生在選擇題上程度很高,只是表示在考選擇題的時候,判斷能力很強。因此我們在課綱的學習評量裡面,我們沒有對這個多著墨,因此我覺得我們現場到最後可能就會順著大考的方向來命題,讓學生知道應該要做這樣的準備。

    因此我們該如何讓學生的程度好一點?否則課綱寫這麼多,也寫得不錯,但學生程度卻一直下降。數學、理化可以考到滿分,但國文科很難得滿分,其實很多人不能讀到頂尖大學是因為國文科,因為我們的課本太淺、太少,但現在學生沒有這麼多的時間讀《古文觀止》等等,這在語文教學產生很多的挫折感。

    接著請看到研修說明 p9「特色」的第2行,這裡提到「因字而生句,積句而為章,積章而成篇」,這句話是我們自己編的,還是原本就有這一句話?我覺得不夠美,為何積句跟積章是一樣的,如果這並不是一般講的,可能改成「因字而生句,累句而為章,積章而成篇」會比較美。

  • 幾位校長都提到大考中心的大問題。我在大學入學考試中心第一處,跟各位報告一下,我對於課綱的部分沒有太多的建議跟看法,但關於考試的部分,有一個新的變化。

    在107學年度,大學考試的國文科會有變動。在課綱裡面也提到,學生的學習表現獨立出來有「閱讀」及「寫作」,大考中心的改變方式也是如此,我們在107年度開始把國語文能力獨立施測。

    剛剛大家會擔心我們是不是偏重選擇題?其實在107學年度開始,我們就會把國語文的寫作能力獨立施測,未來會不同時間有不同的考試。

    獨立施測是希望學生的考試能夠比較完整一點,也希望考察的範圍是跨領域的,並不是只建構在國文框架中,而是能夠側重於理性及感性的抒發。這是未來的想法,提供給各位參考。

    簡校長也提到,當考試、教學及招生這三個方向連動時,到底誰應該要發動?其實在大學入學考試的環節當中,會面對兩個面向:第一個面向是要落實高中教育的目標,第二個是希望能夠有助於大學選材篩選的功能。

    如果不用考慮高中教育,我們其實可以從大學選材出發,那題目可以各式各樣,但我們還是要負擔落實高中教育的目標,我們還是期許自己不會跑到教學的前面去領導教學。

    其實我們希望考試還是最末端,雖然臺灣社會好像有這樣的傾向,長久以來是考試領導教學,但其實我們考試中心很期待不是這樣的情境。

    目前高中學生的情況,在申請證照及招考的變化中,好像變成有第六學期大家學習的情況不完整的情形,因為「不用考試就有學校唸」導致「不考試就不學習」,因此學習意願低落。如果這個事情一直不能解決的話,這樣的情況會一直延續下去,而我們在教育上要推動這種變化是不容易的,我補充到這裡,謝謝。

  • 非常感謝管老師告訴我們,未來考試會有大幅度的改變。

    其實不見得跟考試有關係,我剛剛提到Rafe老師,在學生小學五年級的時候就開始看一本完整的書,然後來討論書裡的問題。

    十二年國教對大部分的學生來講,至少從小學一年級到國三不太需要煩惱考試這一件事,我剛剛問的問題不盡然會跟大考中心掛鉤。

    我剛剛看了一下領綱裡的教學方法,我覺得非常可惜的是,有非常多國語文的老師、其他學科的老師使用翻轉教學,讓學生自學思考表達,其實真的是比以前進步非常多,但是這三本課綱都沒有提到新的教學方法,我很希望剛剛這幾位專家們可以考慮進去。

  • 我現在是站在國語文小組的角度來思考,大家的期待很深,我們提一些具體的建議。

    歐老師剛剛提的建議是,為什麼我們只讀臺灣的跟中國的,世界的在哪裡?高中的部分我看到已經把「翻譯著作」放進去了,所以我想這方面應該可以cover。

    方委員提的「大量閱讀」這一點非常重要。我剛剛仔細看了一下,比如在領剛草案第8頁,我們可以看到第一學習階段,國小一、二年級最後的一個學習表現,請看到第9頁的表格,就是「喜愛閱讀、樂於分享閱讀心得」。第二個階段 p10 也有「大量閱讀,體會閱讀的樂趣」,裡面有涵蓋這樣的概念。

    從小學到高中,我記得每年都會很多的閱讀活動,來鼓勵孩子們閱讀完整的書籍,但在草案當中,第三至五的學習階段沒有提到這個概念。

    我建議一個很小的修改,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比如第三學習階段 5-III-10 「多元文本」前面加上「大量閱讀」;第四學習階段 5-IV-5 改成「能大量閱讀,從多元文本理解重大議題」等等;第五學習階段 5-V-3 也可以加上「大量閱讀」。

    我真的認為大量閱讀是非常重要的,不管是哪一種文本,如果能夠把大量閱讀再三強調,或許是能夠達成我們的目的,也可以符合剛剛方委員一直在提醒我們的部分。

    至於把戲劇放進去,可能課綱內容裡有,但我不曉得寫在什麼地方。

  • 歐教授提到語言本身如何把美感的目標,轉化成為具體的學習表現。我昨天剛好參加國教院工作室的主持,遇到一位畫家,提到米羅的畫是從篆書提取養分。

    我覺得如果把文字之美用篆字在寫,可以發現這麼美的事物與我們背後的文化有如此深層的關聯性,尤其是在第一、二階段認字最重要開始的時候,是不是要在這地方做多一點的著墨?甚至把一些知性、智慧的方式,而不是用文字、理性來表達,我覺得這個是很有可能的。

    當然我們也知道課綱不可能求其全,因為事實上不可能什麼都能夠包含在裡頭,因此在教學的實施要點裡,其實也可以把剛剛各位特別關心的閱讀,如何能夠有系統、採取比較有效的方式來大量閱讀,或者是有些參考、相關的文學作品,在裡面都有一些陳述,讓老師教的時候,能夠在教學當中落實,點出一些可能的方向。

    這些除了語文本身教學功能之外,也可以把一些其他的、五育均衡發展等想法,也融入其中。

    對於命題的部分,剛剛王校長特別提到法國的會考題目,我也很認同。例如說「我們在廣島投射原子彈就能夠解決問題嗎?」其實這對學生開放性的思考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大考中心這方面的任務就更大了。

  • 有關於課程大綱第20頁中間,注音符號那一段,如果我是編寫教材的人,很難去想像這一段話要表達什麼樣的意涵,因此這部分能夠再請教一下。

    回到第43頁,在談教學實施的說明裡的規劃。注音符號教學從過去以來是都用前十週、希望都學完。不管從電視、媒體或者是現在的繪本閱讀,都是希望先透過符號來識字,注音符號的確是一個工具。

    但在很多教學的現場,前十週會造成很多的孩子將過去認識的東西先拋棄不管,就先從頭學起。因此前十週當中的工具運用,有時候也會壓迫到很多的孩子,尤其是偏鄉孩子對符號的發音上跟我們的表達不太一致,其實是會有影響的。

    因此十週訂下來後,教育處或者是地方單位,就會因為這十週要老師們趕快教完、趕快施測。因此我的想法是,我們可不可以不要訂這麼緊?或許老師在現場有他自己應用的方式,或者他可能在這過程當中有更好的教學方法產生。

    第二,「直接拼讀法」大家認為是有效的東西,事實上我相信可能還會有很多更有效的東西。在這裡印出來的時候,其實會影響到教學現場,開放性有時候有其必要。

    再者,有關於高中與中華文化基本教材作為編選條件的主要原則當中,固然會附加幾篇跟臺灣有關的文章,但如果事實上在技術型高中來講,其實我覺得「臺灣通史序」不那麼注重,如果用「北投硫穴記」,因為是技術型的孩子,你如果讓他讀跟技術性的這份篇章其實是有應用性、情感的統一性。跟工匠有關的這一些篇章,更能夠相互為用。

    不管是綜高、技高或者是普高,如果能夠再深化晚清的東西,包括胡鐵花來台後對台東的描述,或是當時對鐵路的描述,有更多內涵的東西會更清楚顯現出來。

    胡鐵花從中國大陸過來之後,到台東很多次,像寫南迴鐵路的時候,這樣的意象會帶出很多跟情感的東西。我相信這類題材有很多,像是諸羅縣志、台北縣志等等,不會只停留在臺灣通史的層次上。

  • 「審美與感知的素養」不知道是指什麼。寫這個目標時的「審美」是什麼?我們一般講到審美的時候,裡面就是會有感知,然後會有判斷。如果審美有感知、判斷,上面加上「感知的素養」,這是一句很難理解的話。是不是要考慮再做比較明確的敘述?

    第二,有關於第6頁之後的學習重點,2-III-2 和 2-III-6 實際上一樣,建議合併。

    學習重點敘述形式的差異非常大,會讓讀者對項目會有不同的理解方向。例如 4-I-1「認識常用國字至少1,000字,使用700字」可以說是能力,放在第一階段可以理解。但 4-I-3 「學習查字典的方式」變成是一個過程。4-II-4 「能分辨形近、音近字詞,並正確使用」這裡又多出了一個「能」字。這些可能要有一致的寫法。

    接著是有一個句型,第8頁的學習階段,「透過...認識...」這種句法在很多地方都有出現。是否一定要透過什麼東西來認識什麼東西?比如我認識各種書體就一定要透過碑帖嗎,或者是其他的工具也可以?

    像第9頁有些項目列出來,看起來來非常複雜,不知道那個項目的主題是在講什麼。例如 5-IV-4 「應用閱讀策略...轉化為日常生活解決問題的能力」就是一個很複雜的項目,看起來不具有統整性,也就是看不出來這一個學習重點的目的,是滿分散的。

    類似這一種複雜句法,在第五階段會出現比較多,建議這部分再做整理,因為公聽會或者論壇也會蒐集到滿多的意見,因此希望在後面做一次整理。

    6-II-5 「仿寫童詩」很簡略,建議通盤修訂。

  • 曾世杰委員暫時離席到立法院,他有一個意見,我幫他說一下:綜高 p20 「圖書設備」現在太偏重文學類,是否過於限縮類別,能否擴充?

  • 我有一個建議。大家在這場課發會當中,所有的委員對於國語文課綱並不是只看課綱,而是看到學生的學習,更重要的是關心到怎麼樣透過國語文,增加學生不只閱讀,還有思辨、審美、溝通及表達的能力。

    我希望「壹、基本理念」裡,能讓所有的人閱讀到課綱就非常清楚,到底臺灣十二年國教的該領域對於學生學習的想像是什麼、看重的是什麼、教學上及內涵上有何突破?

    我今天有同感:不是只在課堂學習,更重要的是能自主學習。

    換言之,我們建議是不是能夠在三本草案裡,對於基本理念能夠再多一點有高度、有深度、有溫度的表現,在一開始看到,即可瞭解國語文課綱的重要性及特色。

  • 還有沒有委員對於國語文課綱有建議?

    沒有的話,小組這邊有沒有回應?

  • 請問主席可以給我幾分鐘?

  • (目前時間是 11:43。主席表示沒有明確的時間限制。)

  • 那我可以講到下午?

  • 不行。(笑)

  • 謝謝各位委員的指教。我們知道剛剛很多意見的層次很高,也有個案普遍化的現象。

    我自己是意見很多的人,但研修召集過程裡盡量自己不出意見。當然也尊重各位的意見。很多意見,好比說基本理念,到現在再來調整...

    有些字詞的意見,委員覺得不太準確,對後面沒有呼應。像「感知」這個詞彙不太好,我們會改,原本的意見只是要兼顧感性和理性而已。國語文最難的也在這裡,一年下來還要請各位幫我們改作文。

    「積句而成章」來自文心雕龍,是有所本的,我們也許可以加上完整的脈絡。

    在第一頁關於審美。我們不斷避免「文法、修飾」,但很多審美必須在現場進行。如何反應在課綱裡,我們回去會討論。

    多元文化,這是國語文的重點,所以翻譯作品我們已經納入了,其他原文的作品要到英語文、外語文。

    委員提出有重複的字句,我們很慚愧,會再檢視。

    「專題閱讀與研究」,提到科普、地景文學,那是舉例而已。如果不舉例可不可以?要舉例的話,又被問為什麼用「旅行文學」不用「遊記」「旅行寫作」... 這個我覺得問題不大。

    學校的課程研究會,指的不是課發會,這個問題不大。

    推薦文章已經刪去很多了,十個人來說會有十個意見,這部份我們沒有什麼辦法。

    有些積極、建設性的意見,如調整注音符號教學,我們 60 位小組成員裡有 40 位現場的國語文教師,我們一定會回去檢討。

  • 有很多學習內容時,委員會擔心是否太瑣碎。

    例如長篇閱讀,大考中心也表示這是未來的趨勢,閱讀和寫作會成為重點。

    選文是因應考試,未來一定會慢慢消失。

    課發委員們,是否同意 10/30 修正後的版本上網公告?

  • (委員均表示同意。)

  • 特別代表第一群組,感謝課發委員提出許多意見。

    也對召集人打氣,請不要把挫折的情緒傳染到六十人的研修小組,大家都是很有使命感的,千萬不要灰心。

    方老師提到五年級的「整本閱讀」這是要在老師教學法進行,才能發揮畫龍點睛的作用。

    之前談到 whole-language 教學法時,很多老師都有類似的嘗試了。

    鄭漢文委員提到,是否可以不要「在前十周教完注音符號」,這在現場是有彈性的。

    新住民的小孩對注音符號的學習方式不同,所以我們寫「宜」採用直接拼讀法,也不是十周裡一定要教完注音,甚至有些到第二學期都還有補救教學,請不用擔心。

    選文雖然領綱還是有,而每個人都有不同的觀點,這我們會希望在老師的現場教學裡,放進更多的東西。

    陳思玎委員所述文化的面相,我想領綱只是領頭羊,很多還要現場老師的協力。

    也再次希望召集人們可以不怕挫折,一起把它做到完美,為了下一代的國語文來努力。

    我們是以謙卑的心,聆聽大家的意見,因為這是一個新的里程碑。

  • 基本理念其實已經很完善了,我的意思只是參考手冊 p25 的文字,做後續研修參考的建議。

  • 臨時動議第一案:「第四群組再開一次會。」

  • 我的意思是,既然公告的時間延後了,再開一次會比較完善。

  • (黃政傑委員表示附議。其他委員均不反對,通過。)

  • 代簡菲莉委員宣讀臨時動議。

    案由:有關107新課綱運作期程,如何透過協作平台,由主辦單位準備、規劃與正式啟動人力,提請討論。

    一、以高中校長的職責,作為第二屆課發委員代表,對於107新課綱目前的運作期程,連結到學校現場的理解、回應、準備、規劃與正式啟動人力、資源、軟體、設備調整轉化的行動等,發現有很大的缺口,需要「課綱制定者如國教院院長、主任」、「政策領導者如教育部次長部長」、「政策執行者如國教署署長、組長」、「政策連動者如大考中心、招聯會」、「學校現場工作者如校長、主任」等透過協作平台有效能的發揮重要議題的優先順序排序並確認經費資源到位,由主要承辦單位以倒數計時的方式,盡快啟動「課綱新學習圖像的清楚描繪」、「學校課程發展的關鍵支點」、「大學考招連動的定向定位」、「少子化的精緻高中教育減班不減師的員額調整案」、「從套餐式的課程走向個別化差異課程的導師制轉型案」等等。

    二、有前導學校預排出真正落實高中新課綱的學校運作模式後,發現改變之大,將可能造成全國學校與現場教師的恐慌,如何展現課綱制訂小組的信念與貫徹這一波新課綱的改革決心,請從系統思考與完整的配套措施開始。

    三、關於這個提案,我們沒有標準答案,但是充滿期待與擔憂,希望已經存在的教育部內部的協作平台能發揮功能,更希望國教院團隊集眾人之志,辛苦產生新課綱後,還能扛起引領學校真正理解課綱精神並願意投入教育改革的任務中,培養未來等待的人才。

  • (洪詠善委員表示附議。)

  • 簡委員希望協作平台的進度,成為業務報告之一。

    我們會大致說明目前進度,以及遇到的困難。

    剛好課發委員裡有各系統的代表,所以遇到困難可以回答。

  • 各地公聽會都是問到配套措施,我們的回答都是「協作中心」來處理。

    所以透過課發會來公開進度,也是一個想法。

  • 我們第一波的任務,也就是書面課綱呈現,已經到一個收尾了。

    當年九年一貫的課綱並不是寫得不好,而是配套、回饋是斷裂的。

    我參與前導學校,有一種在乞討的感覺,有的校長會問「為什麼我們會為了十萬塊在這裡」?

    其中國教署、國教院的定位是什麼?如果只是要做一本「實施手冊」SOP,其實不用找那麼多學校,只要找國外的 SOP 就好了。

    真正的困難是在資源分配、法規調整、縣市層級的教育局處、各校單位的環環結構裡,如何連結?如簡校長所說,這是一個系統的思考,絕不只是一個 paperwork。

    前導學校是下一波要走在前面實行的人,要如何透過協作中心,到課發會這裡,能起到怎樣的作用,我覺是要深思的。

  • 這個提案是很重要的。從總綱、領綱、公聽會做下來,要實施就是「配套措施」四個字。

    以往在實施之前,都會做規劃,這個規劃跟目前不太一樣,目前比較像是行政的做法,以前則是有系統的研究去做。現在比較複雜,以外是國中小、高中、高職分開做,現在十二個年級的學生、老師都在動。

    我可以感受到,變動比較大的高中,是會比較著急的。我建議應該要有專案去做規,不能用行政的做法去做。

    因為我也參加規劃組,每次我的感覺就是滿瑣碎,沒有看到整體。每次就是討論一個法規、一件事,沒有系統的去做這件事,結果就是開會都在做文字性的修飾。

    到教育部這個層級,開過什麼會我也不知道。這樣基層當然會緊張,馬上要實施了,預算、設備更新,都有很多要用到錢的。

    對教育部來說,那一年就會突然多很多錢的需求。但是如果不落實,那課綱就是擺假的。

  • 黃委員的身分是協作組的委員,也是協作中心的委員。

    我能深深感受到前導學校,以及配套的重要性。再加上搭配國教院的合作學校,我想一定會有許多回應,但誠如黃委員說的,還是要有整體觀。

    10/16 會進行專案報告,以及檢視議題協作的進行狀況。如果主席同意,我們是否就把「有什麼議題、什麼時候會處理」寄給課發會的委員。

    這兩份資料,可以在下周提供給委員。

  • 以上發言、提案及相關資料是否都列入記錄?

  • 我覺得這是要落實的,也為了表示有負起責任。

    除非有委員反對,我願意列入紀錄。

  • (沒有委員反對。)

  • 有點沉重,但配套措施和進度追蹤確實是必要的。

  • 配套措施是教育部國教署的權責,我們可以建請國教署做研究案。

    進度報告是可以在課發會做的,這我同意。

  • 是否可以盡快取得今天的紀錄?我們會發信給所有委員確認。

  • 逐字紀錄已經做成,草稿今天就會提供。

  • 剛剛對文化領域,前三階段要不要加入,或是只要物質文化等,可能要花很多時間討論。我們就根據會議紀錄,讓委員們知道有這些意見。

    能否等外審、公聽會之後,彙整意見,再一併處理?

    請各位放心,既然國教院有研修小組做幕僚工作,我們的工作都會做好。

    每位研修委員投入、要做好的精力,是始終如一的,尤其有一位委員投入的熱情是 100%,他跟我們說這是他退休前「最重要的事」。

    譬如說這次課發會,委員似乎不太瞭解我們研修小組是怎樣的關係,聽到很多是理想、目標、原理、原則... 但第五階段不太可能讀一整本紅樓夢。這是很浪漫的憧憬,但在面對實務時,只能說尊重這樣的意見。

    往後還有很多要面對的事情,這是公共事務,必須按照程序來做。

    這是我的心聲,請各位體諒。

  • 今天的會議就到這裡。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