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他們政府單位願意出錢,但是不是公務員自己寫程式,是邀請民間等於建設這些公共建設時,就允許當初開發的這個廠商把著作權一定程度拋棄掉,以後別的國家要用、他的地方政府要用、什麼時候他想要改做,本來的這個承商不能告後面新的廠商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