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例來說像金管會,接下來就會要求所有在網路上面能夠打廣告的這些平台,好比像 Facebook,如果你要合成一個人的頭像,冒充他去做投資廣告,那不是事後才下架,而是一開始就不能上架,你必須要透過電子簽章等等方法,證明說你是金管會授權的證券商,或者其他投資相關的這種事業,你才能夠去登像這樣子的廣告。也就是說透過電子簽章,以及我們叫 provenance 溯源的應用,我們可以區分出哪些是真人、用他自己的名義發表的東西,而哪些不是。我想在英國這邊,他們對這個也非常感興趣,也是剛剛說的 assurance 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