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法規的部分,有關於水域遊憩活動發展觀光條例的部分,一個是第 36 條,也就是母法授權給主管機關來制定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接著有關於第 60 條的部分來作裁罰,這個分成兩項,個人的部分是從 1 萬至 5 萬,如果有營業行為的部分分別是 3 萬至 1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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