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的主軸,廣電三法事實上並沒有任何假新聞的法律,只有事實查證跟公平原則。這個是105年修法之後才通過的,所以在過去當中,很少聽到NCC有核准什麼哪一個違反事實查證,幾乎完全沒有。我們當時是說違反新聞的倫理一些案子,但是真正的假訊息或公平原則,這個在105年之後。但是我們並不是予以核處;所謂不教而殺謂之虐,要跟業者溝通跟建議相關的準則,所以真正核准是107年開始,才有相當多一些案子的出現,目前或許還在累積個案之中,這個是NCC的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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