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比特別股是最好的例子,我是創辦人,我有我的理念,我這個理念就是有否決權,你股東再過來,也只是分錢回去,也不能贏過我在董事會。或者是我是創辦人,乾脆把我的股份捐給一家NPO,這個是法人股東,可以設計成一股100權,或是後面發行沒有投票權的股份,不管怎麼印股票,表決都是這個法人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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