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也有提到像專業人員是不是可以有進一步的研修課程、包括服務的模式是不是可以調整,像今天上午有人提到是不是可以用團隊的服務模式,以及服務的型態是不是有不同的調整,或是分服務型態不同,而給予不同的加給,這一些我想之後不管是教育部,或是也有提到專業人員在不同的場域,像衛福部或者是其他單位的薪資或服務內容,是不是有跨部會之後研商可以參考,謝謝你們提出來這一些寶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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