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再來看這一條,就「違法未登記設立業者及違規婚姻媒合廣告嚴價取締並改善」,目前為止的廣告怎麼去取締呢?沒有什麼去取締到一個事實行為,之前建議很多次,把取締的數據公告出來,到目前為止還是沒有,報告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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