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其實我對這個心裡也有一點猶豫,草案在當時國發會就有,我們不忍心殺掉(笑),有點考慮到葉律師的立場,因為現在的登錄大家更怕,這一個登錄跟傳統的登錄真的很不同,我們也接受了指南的概念。這一個登錄只是在確定公示跟優先權的次序,不保證其擔保權是否有成立,是否成立還是看契約,這個跟傳統的概念差很多,因此在大家不大信任、不放心通知登錄的狀況下,如果沒有刑事責任,因為主管機關也希望有這個,因此我們也沒有考慮拿掉,這個是我們當初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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