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委、各位與會先進,內政部對於這個議題先作一點說明。接獲這個提案的時候,我們看到這個題目,其實好像感覺上有兩個重點,第一個重點是職能課程制度,一個是後面分級制度的部分,所以我們看到這個題目,不知道這個提案人的重點是放在前面或者是後面,所以在1月9日的時候,有先電話詢問提案人,而提案人說代為提案,原提案人在國外,要到2月15日才會回來,所以我們找提案人來開會討論的時候,我們要在這個時間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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