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整一下,大家覺得還是分組討論是ok的,法規這一組健保署這邊的想法是,我們的法規基本上是非得討論,並不是能夠折進技術或者是成本裡面討論的,這樣子我會建議花在大場的時間要再少一點,因為我們就是固定五小時,我們確定每一個人都要講得到話,因此在這一個情況下,你如果多花一些時間在小組裡面,人數是在可控制範圍,還是講得到話,但是大場收斂,確保每一組收到都要被challenge,這樣時間就不夠了,這樣比較依賴小場主持人的功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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