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也的確有彭會長一開始所提到的一些事,我們在PCA的機制上雖然有這樣訂出來,但是是不是有足夠要求。我舉例子:我們有訂應該每三個月要開一次諮詢會議,我記得有發公文出去,我很訝異聽到彭會長說並不是每一個部會都這樣子。如果沒有這樣子遵循的話,我們是不是有其他的方式可以去push部會去做這一些事?我覺得現階段從這一個角度來切入會,也許對於改善有幫助,比去推動這個法規,這個法規可能是長期性的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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