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有關於學生代表的部分,不管是過去的成大個案到現在的台大個案,可以看到各學校的代表,可能才是特別或者是比較有機會是那一個超然獨立,甚至是比較有所可能性的對象,所以學生代表,我們還是請求希望可以放在未來所謂「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中的當然代表之一,因為我們都知道現在的大學校務會議裡面,基本上學生要成為遴選代表,有,但是機率很少,除非是學生校園文化不斷在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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