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想要提醒一下,因為我們上次在場也有很多委員都有開2月的會前會,其實那時也有很明確就委員名單來作討論,也建議當時來與會的永續會代表,希望可以把我們的建議帶回去,也就是要求要有原民會的主委擔任委員或者是列席,但是很顯然,院長並沒有收到這樣的訊息,也許要再確認開完會前會的後續追蹤,也就是會議的效力到底是什麼,不然資訊並沒有達到一定要達到的地方,是不是有一點讓人納悶,回應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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