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剛剛最前面的那一個問題,最難處理的部分是各個部會都說不要當主辦,這個結果導致所有人都是主辦。這在行政程序上有很棘手的問題,因為大家很習慣一個案子要有一個頭,而那個頭要彙整大家的意見來作回應,但我們看看去年運作的結果,在去年9月份的月會紀錄是這樣寫的(投影片第12頁),希望有一個主辦來聯絡提案人,當然一定要有人來聯絡提案人才知道要想什麼,提案人寫的文字跟實際上講的不一定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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