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有一些提案單位其實是廠商,他們是比較成熟的單位,他們其實也有辦了相關的補助計畫,希望可以上市或者是可以更進一步發展,但是在去年那一次的審查當中,得獎的團隊提案其實沒有得到委員的青睞,所以在補助案的時候沒有通過,這個部分也會追蹤他們在其他地方的發展是不是有落地實現的機會。
目前比較結束完之後馬上發獎金,後續的運用,其實有一些館有把同學們的想像再進一步接觸,但是目前還沒有做落地實現推出來的案例,我們也會持續跟館所聯絡。
另外,剛剛有提到老屋的部分,確實就會是我們現在要發展,不管是我們的館舍或者是類似藝術村的限制,這個是我自己個人在想的,是不是我們不適用傳統藝術村的執行方式,不管是跟在地的商家或是個人的團體,其實是用類似像換宿的方式,藝術家進來到我家、住我的房間,這就沒有使用不合法的問題,因為是我的房間讓他使用,他回饋給我什麼東西?讓我可以在我的計畫當中達到我想要的目的,我覺得當大環境沒有辦法完全符合我們的要求時,其實或許也可以從別的方法來想一想,看看是不是有其他的方法來達到我們想要做的事,以上。
原則上提案是一年,但我們其實也很鼓勵大家來作跨年期的計畫,確實大家可以節省掉很多每年在提案時要準備資料的行政程序,把更多的時間集中在我們要發展的這些相關事情與內容上,這個計畫其實也會搭配業師,除了我們這些相關行政諮詢可能跟承辦人瞭解之外,業師其實是針對行動內容的部分來作一些協助跟討論,希望在整個培力的過程中,讓這個計畫可以更有執行力,也希望有一天提村落計畫的年輕人可以從計畫畢業,可以自給自足,甚至可以把他的能量再輻射出去給其他更多青年的團體。
另外,剛剛大家也有提到青年村落的計畫,主要是提供 20 至 45 歲的青年人,如果你們有一些跟文化行動有關的計畫,或是與創新文化事業有關的計畫,其實可以跟文化部來申請補助,這其實是針對個人的部分。
因為我自己本身是處理博物館地方文化館的部分,我們的館舍可以提供地方創生什麼樣的資源?因為博物館地方文化館本身其實就是地方資源整合的平台,因此青年如果有想要做的計畫,可能沒有辦法直接跟文化部來申請說這個工作想要做展覽,然後青年直接跟文化部提案,但其實可以跟在地的館所合作,讓館所納入成為年度的工作計畫當中,其實公部門的資源還是會進到地方、社區這邊來。
另外,剛剛提到在地資源的瞭解或是跟部會間的資源需求,希望有一個整合的平台,確實因為各個部會都有主責的業務,即使進到文化部當中,不同的業管事項還是有不同的司,確實大家在一開始詢問時會覺得有一點辛苦,如果我可以回答的問題就儘量回答大家,如果不能回答的問題,就會帶回去跟相關的部門討論,然後再帶給大家比較具體的回應。
另外,剛提到空間的部分,我們這邊是保護區,所以土地使用的限制、建築物使用的限制,因為公部門相關的補助資源,不管是館舍的補助或者是藝術村的補助,都會牽涉到消防安全、公共安全、使用用途的合法性問題,所以這部分的大前提如果沒有辦法處理的話,我們就要回到軟體面的部分來作其他活動方向,可能沒有辦法直接一下子符合大家的需求,以上是前提的說明。
主席、各位與會長官及各位委員大家好,文化部主要是針對館所及大家所提到青年村落計畫來作簡單的回應,剛剛第二組提到藝術村的部分,其實是藝發司的業務,但是我剛剛看了一下補助要點,其實藝術村有一個定義,也就是要有長時間、有系統性的,也就是有規劃跟提供藝文場所、場域或者是閒置空間定期進駐創作與交流。剛剛聽起來,其實坪林還沒有這樣的場域,因此如果直接要提這相關的補助計畫,可能會有一些問題。
政委、副署長、各位與會的長官及各位先進大家好,我是文化部的代表,我是文化資源司博物館科的陳德宇科長,今天討論可能有些是跟博物館相關的事務,或是跟整個文化推動有關的議題,也都歡迎大家跟我們一起討論,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