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代表國教署國中小組,我是鄭雅文科員,謝謝。
有關於幼兒園的部分,有看到私立幼兒園通報比例比較低,補助各縣市政府辦理兒童少年保護辨識;還有幼兒園種子教師工作坊讓這一些教保服務人員讓敏銳度提升,以增強他們的職能。
附議者只有四位,我原本以為很熱烈,其中一位是政府機關的公務人員,他說他開這個會跟他的工作,不是他的業務,另外三位都沒有回覆,所以目前這四人都沒回覆,我很擔心,他只有說會出席,附議者只有四位說要參加,其中一位說不確定他的單位會不會讓他出來,所以我有一點擔心。
邀了也不會來,因為在台中,因為他要上班,這個是他現在的狀況。
我跟提案人聯繫,他可能沒辦法出席,因為又找不到代理人,因為他住在台中,他要上班,所以沒有辦法出席,我看他對衛福部的紀錄有一些小小的意見,像郵局、銀行都是公共場所,所以他希望我們表達一下,他雖然沒有辦法……
一個托嬰、一個幼兒園剛好是不同體系。
還有不同國籍的,像越南語、泰語,讓新住民家長可以參閱。
正常化教學、影片都有,可以事先撥放、正常化教學,避免家長猜疑。
這是提案人的文字,我覺得不一定要留著。
針對這一個部分,相關的因應措施是擴大公共化教保服務供應量,在立法院有一個附帶決議,希望教育部於幼兒園公共化比例達一定程度後,基於整體學前教保服務的品質在考量,應予考量降低班級人數,所以為了要擴大公共化教保服務供應量,目前有前瞻基礎建設的校園社區計畫,要新建五十所幼兒園園舍,並且要擴大幼兒教保公共化的計畫,以非營利的幼兒園為主、公立幼兒園為輔的原則去推動,所以106年至109年會增加公共化的幼兒園有1,247班。所以如果達到這個比例之後,我們再評估降低班級人數的可行性。以上,謝謝各位。
以私立幼兒園來講,營運成本與利潤會來自於家長繳費的費用;如果調降的話,就會增加營運成本,可能會轉嫁到家長,而加重家長的負擔。
現在產生的影響,以公立幼兒園來講,如果調降了師生比的話,公立幼兒園將會減少4萬餘人的收托量,如果現行的公私立幼兒園比例是3比7的話,要維持現在公立幼兒園的供應量就要在新設班級數及教保服務人員還要再增加3,000多人,預估這樣要花19.5億。
降低師生比的訴求,提案人希望師生比太高會造成教師的壓力大,提案人希望能夠降低幼兒園師生比,希望調整2歲至未滿3歲,是調降到1比6,3歲到國民小學前,調降到1比12,跟目前是有落差的。
有關於幼兒園的師生比來講,目前依照《幼照法》的規定,2歲至未滿3歲是1比8,3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是1比15,違反師生比是依照《幼照法》第52條裁罰,應限期改善,如果沒有改善的話,處負責人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鍰,並按次處罰,情節重大的話,罰三次以上可以減少收託人數停招六個月至一年,停辦一年至三年或廢止設立許可之處分。
立法院在《幼照法》的附帶決議上也有要求,教育部就會再研議幼兒園裝設錄影器後續的相關事項及規範。
第五,研議有關於裝設錄影監視器的相關規範,我們先前也是有參與衛福部4月16日召開的研商會議,而這個研商會議也是有提到裝設監視器無助於防杜兒虐事件,都是司法取據參考,也會事涉到個案保護議題,所以也會請地方主管機關明確規範一些監視器的利用、保存、安全管理等事項。
有關於提升友善工作環境來講,我們有三樣,一個是納入幼兒園基礎評鑑指標、建立獎勵機制及辦理勞動檢查。第一個,納入基礎評鑑是將教職員工的津貼權益、保險及退休制度納入指標,如果追蹤評鑑沒有改善,會依《幼照法》罰。建立獎勵機制的話,從103學年開始,針對私立幼兒園如果有提供員工友善工作環境、符合相關資格的話,就會提供10萬至20萬的獎勵金。另外,配合勞動部勞動檢查,請各地方政府督導。
第三,有關於提升專業知能及加強親師關係,有關於這部分有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及幼兒園教保專業知能研習實施辦法,落實教保服務人員每年都要研習18個小時以上,課程內容、範圍有包含這十一點,不當管教如何執行,有關於學前教保政策及法令宣導,或者加強幼兒園園家活動及親師關係的部分。落實法律的作為也會補助及鼓勵地方政府辦理有關課室經營、情緒覺察與溝通、情緒管理的教保研習提升教保服務人員的一些能力。
目前現行不當管教的裁罰來講,依照教保服務實施準則第3條第5款的規定,教保服務人員不得基於處罰的目的,讓幼兒身心受到痛苦或侵害。依照《幼照法》第52條的規定就是要限期改善,如果沒有限期改善的話,就要處幼兒園負責人3,000元以上到3萬元以下罰鍰。目前因為《幼照法》剛通過,在107年6月27日已經發布、總統公告了,其中第25條規定教保服務機構的相關人員都不能對幼兒有體罰、不當管教及性騷擾等行為,如果違反的話,行為人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鍰,並公布行為人的姓名及機構的名稱。
這一個系統還結合了「全國不適任教育人員通報查詢系統」、「全國補習班不適任人員通報查詢系統」及衛福部的系統。查詢來講,我們會建置的是全國幼兒園不適任教保服務人員的通報查詢系統,如果查詢無消極資格就可以任職,任職之後還要持續做查調,來確認是不是有這些不符合的部分。
通報有關於一些消極資格,像性騷擾、性侵害、兒虐案件,符合這一些資格的人,主管機關要通報,有關於三日內要列入不適任的通報系統來建置資料,如果地方政府接獲通報後。蒐集的話是教保服務人員任職前要提具三個月內的刑事紀錄,也就是良民證的證明。每年會由法務部協助查詢幼兒園的相關人員有沒有相關有無刑事的紀錄。
有關於不適任教保服務人員的通報查詢及管理,依據幼兒園不適任教保服務人員的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辦法,這些針對的對象是有關於所有的教保服務人員,任職於幼兒園、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人員、負責人及董事長都包含在這個範圍內。
第一,不適任教保人員的通報、查詢及管理;第二,不當管教之裁罰;第三,提升專業知能及加強親師關係;第四,提供教保服務人員友善的工作環境;第五,由立法院待決議。我們現在逐一說明。
我們對這部分幼兒園的管理機制也分為這五點:
提案人的訴求,針對這一個議題有關於幼兒園虐童頻傳,希望可以設立線上的監視系統,可以讓父母親能安心上班,這個議題會涉及到有關於侵犯人權、隱私權、肖像權,還會影響到親生及師生的關係,也無法遏止及預防真正兒虐事件發生。
現行的規定是有關於設立線上監視系統的部分,依幼兒園及分班基本設施設備的部分,有關於監視系統的部分非屬幼兒園的必要設備,所以公立幼兒園可以依照他們的需求來安裝監視器,跟我們教育部國教署申請。
第一個議題我們會提到現行規定、提案人訴求及相關因應策略;議題二是現行規定、提案人訴求及相關因應策略。
大家好,我代表教育部來報告立法強制幼兒園設立線上監視系統及降低師生比報告。
各位大家好,我是國教署學前科雅文,我現在負責監視器的部分,謝謝。
我們想邀請台北市的來,如果有協作的話。
我先問。
5月16日也有議員提監視器的議題,他們剛開過,我問過調閱這一件事,他說他們自己去看,然後覺得沒有什麼問題,再請家長看,他們說他們的規定是原則家長跟他們申請,他們先去看這個影片的狀況,然後再通知家長,但是他說目前沒有人申請。
那個是托嬰中心。
大家好,我是教育部國教署,我姓鄭,我負責有關於監視器這一個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