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案雖然出來,但是還需要很多的討論跟配套措施,所以後面羅政委會召集會議來協調部會的分工,尤其主管機關目前還沒有出來,以及後面的配套措施相關部會分工,法制化方向都會再陸續開會協調,以上簡單說明。
各位好,這個案子目前性別平等登記現行是以內政部的行政命令來規範要進行性器官的摘除手術,目前因為這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所以未來有法制化的需要,這也是這幾年來一直在討論沒有解決的問題,但是因為比較複雜,所以已經有一個委託研究案在蒐集國外的資料與研提比較適合我國國情的法制化建議方向,今年 1 月會提出這個結案報告。
各位好,我是行政院性別平等處蕭鈺芳,我的立場是性別平等與婦女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