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記工廠是源自農地工廠議題,早期農村時代鼓勵發展產業、設立工廠,時代演變至今,保護農地轉變成為重要議題。為什麼當初工廠可以設在農地上,甚至有可能危害環境,所以現在須要被納管檢討。99年由立法院通過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增修第33條及第34條輔導未登記工廠,在法令授權下,允許以劃定集聚特定地區跟補辦臨時工廠登記來處理。補辦臨時工廠登記的對象是屬低汙染工廠,且要符合環保、消防、水利、水保等法令規定才允許進到輔導範圍內,其後針對這些廠商進行後續輔導措施,包含土地、經管等措施。
五月初新聞媒體有報導針對農地工廠合法化,社會大眾有相當大的疑問,但大部分人無法知道政策的全貌,只看到一個片段,也就是我們輔導特定地區部分的一環,很容易產生誤解,其實另外還有其他輔導措施包括轉型遷廠等等。這次眾開講是希望對於工廠管理輔導法第33、34條,法令內容及相關措施,請民眾給予意見。外界有不同看法,尤其是針對特定地區再開放或補辦臨時工廠登記再延長的議題,外界有許多不同的立場。此部分希望能透過平台蒐集社會大眾對政策措施的建議,以作為後續施政參考。另外,此議題因為法令很多,說明附件也非常多,每個法令規定都非常細,專有名詞也多,參與時必須先了解細節法令規範跟內容,才有辦法針對議題發表意見。
第一個子議題比較開放性,對整個政策是否對哪些地方有看法或建議;第二個議題,是否支持對工廠管理輔導法第33條再開放特定地區劃設,讓地方政府可以集中管理輔導土地合理使用,或需要增加哪些配套措施;第三個議題是工輔法34條,外界有聲音希望可以再開放、延長和放寬限制等條件,也希望蒐集一些意見,做為後續施政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