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們是管理財團法人的部分,就以喜憨兒基金會為例,他們會怎麼寫這個東西?如果有一些範例,其他的基金會知道原來要登錄的是這些,可從章程當中截取哪一部分進行揭露,我想這樣子會幫助更多的團體願意加入,他們會認為這些已經在做了,可以使他們覺得那不是陌生的,而不至有抗拒的情形,以上。
主席、各位先進,這邊先請教一下,因為在規定第4點當中,一直強調所謂的「定期」,「定期」怎麼算?是開始登記的時候算?或是每一年在什麼時候要來做登錄的動作?這是不是可以再講得比較清楚一點?
大家好,我是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田基武,田基,很高興跟大家認識,謝謝。
縣市政府再邀兩個。
我們這邊是台北市社會局。
對。
還沒邀。
親職網。
上次是全家盟。
這個問題,就是線上的、即時的,更難控制。
另外,到底要不要開放監視器,他們的孩子受傷了,他會閃開,可是我的孩子沒受傷,我不希望讓人家看到我的孩子,對不對?今天來提議的人,這個是他們的立場,可是也會涉及到……我們這邊一直告訴機構,有沒有考量到其他家庭感受、意願,不然擺不平。
也許「突擊檢查」是一般的用語,覺得好像不尊重,其實應該叫做「不定期」、「無預警」,因為我們對身心障礙機構,我們是有定期的檢查,也是沒有時間告訴你就來了。
小朋友很容易互相感染了,結果家長又加進來。
是「全國托育人員登記管理資訊系統及托嬰中心管理子系統」。
要建一個不適任的資料庫,也就是有一個系統,是不是要直接標示上去?那只是一個建議。
托嬰,等地都有公布。
但是今天作為托嬰人員,其實在教導的程序面裡面,也有讀相關的法規去瞭解;當然,那個是事後的補救,也是事前預防自己可能如果要適當控制自己的情緒,不可以為所欲為,也不可以這樣子對孩子有任何傷害的行為。所以,有關於法條的部分,我覺得我們可以再提供。
而且這一些托嬰人員有兒虐的事情之後,他不僅受罰,將來以後是絕對不可以再成為這個托嬰人員,其實我們自己整理都有一些相關的法令,只是因為現在看法令的部分並沒有特別去強調此部分。
我這邊插一下話,我是衛福部社家署,我們自己在看問題的時候,因為我們是行政人員,我們從行政、法規的部分來解釋,因為從法規的解釋,當然今天會提這一個問題,已經發生兒虐了,而且也會涉及到保育人員對於法令的概念是不是清楚,其實如果今天對兒童有身心虐待有不當行為的時候,其實是有罰責、其實是有一些相關的規定,甚至托嬰中心放任自己的同仁不去做處理,而造成兒虐的事件發生,托嬰中心本身也是要受罰的。
對於一些社會福利團體有辦理一些社會創新的活動及方案時,我們也盡可能在經費上給予一些協助,這個是我們的策略,以上報告。
第三,其實我們已經連續兩年做《溫暖微光》,把具體的案例提供給有興趣的人來進一步瞭解,所以我們也會持續就典範的部分來發覺及盤整,讓這個工作可以繼續推動。
我們也會提升知能的部分,這個部分其實有相關培力的課程,又或者是教育訓練的策略,使他們能夠對這一個部分就知能的部分有所增加。
本身在基金會也會接觸到我們的一些平台,我們也會把最新的訊息、資訊可以透過這個平台來做介紹,本身我們也會辦理一些案例的分享、講座,來提升這一些NPO組織對於這個概念的認識。
請各位看到第18頁,一般對口的單位,我們有一些財團法人社會福利的慈善基金會及社會福利的公益信託,這個是我們的對口單位,我們希望可以把社會創新的概念跟大家推廣及宣傳,這個是第一項我們可以運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