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的補助要點,可以下載,我們回去就可以提供,而且網站上就可以下載了。
民間團體不吸收。
可以。
對,主要是以外籍旅宿為主,然後加場地。
補助外籍講者是經濟艙機票、在地住宿費是補助的項,像場地租金也是可以cover,總額的額度是100萬為限度,我們都是部分的補助。
沒有意見。
最多到100萬。
我們主計單位是這樣的意見。
請NGO跟我們申請補助。
沒有辦法。
如果是公司的話,這就有更大的問題,因為目前的規範是國內立案的NGO團體、社團、基金會、學校,都可以,或者假設今天是台中市政府跟文化部協辦的話,這個還可以做,如果是公司的話,很抱歉,針對公司我們就沒有辦法。
我這邊要說明一下,如果今天是NGO來承辦這一個活動,基本上外交部在經費支援上是有一些規範的限制,尤其是收費的活動,我們最多上限是補助差額,NGO辦活動,我們都是補助外籍經濟艙的部分,現在是收費的活動,所以主計單位對於收費性的活動,規範是最多補助這一個活動的差額,也就是支應間的差額的1/3,不能超過新臺幣100萬為額度,也就是今天的收費收入再加上實際的成本,差額是有300萬,最多是補助到1/3,所以這個是我們的額度。
基本上國際事務會,本身在大型活動上,我們自己大部分都是處於支援經費資源的單位,辦理活動都是委外辦理,所以只要企業單位或者是承辦單位,相關的活動都已經很有經驗,我想就沒有需要特別再提供意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