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有關於我們這一次活動官方文宣的部分,協辦的話一定要有露出「台中文創園區」。以上簡要報告,謝謝。
再者,要趕快來申請場地,讓內部簽核之後再進行場地免費的使用。
剛剛有看到一些簡報,但還是沒有放進來,也就是麻煩把台中文創園區列為協辦。
政委、大家好,文化部最主要是提供台中文創園區的場地來作為這一次活動辦理場域,社企流也來看了好幾次,上次會議的過程中,我大概報告一下是,這個場地免費,一定要把台中文創園區辦好。
聚知堂可以用明火。
我們之前也是這樣辦。
室內不能有明火的動作。
因為我們有一個條件,場租要是行政院的活動或者是如政委所講的協辦的部分,這個部分沒有問題。
……不好意思,請教一下,這一場活動的主辦方,行政院的角色是?
2日至6日可以。
沒有問題。
他們是雅堂館。
不可能,3日大同國小撤場完畢,你們4日進場。
4至6也都沒有問題,我們就全力配合。
我們先全部保留。
確定五聯棟是不用使用到的?
我們有跟他他們談8、9、10、11或9、10、11,他們的美術班會往前,5月3日是給其他的美術班,如果要從8日開始借的話,我們從7日之前開始借給其他的美術班展覽。
有關於場地設備的部分,我不太清楚,場地設備是會額外再去租用,或者是利用園區,園區本身有一些場地設備,是不是可以整個再細部看一下,這個是比較好去處理。
有關於委外廠商費用的部分,我們再跟他協調,表定價錢的部分,我們會儘量減少負擔的部分。
第二,有關於場地的部分,我看到後面經費概算的部分,除了有一個廠商委外以外,其他都是我們經營的部分,這個都不用費用,因為行政院來函要我們全力配合,我們全力配合。
第一,我們規劃兩個時段,一個是5、6日及12、13日,對我們運用場地而言,是不是建議可以在12日、13日的部分?不然中間大概隔了7天的部分,對於展覽的部分可能難以協調。
對於場地的部分有兩點建議:
可以當作這次的論壇,當然是與有榮焉,感謝政委。
謝謝行政院、政委對台中文創園區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