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有聲響,也不會收到,要開啟才會收到。
至於網路端因為是屬於廣播的方式,能看的是在核心網路端是不是正常。如果訊息內容發生爭議,我們跟災防辦之前有一些討論,最後覺得發送訊息還是要附上客服的電話號碼,這樣比較不會有問題。
現在每月測試,我們分全區、北、中、南區,每四個月會測全區一次,這樣的測試,基本上現在運作都很順暢,除了這個以外,事實上在業者的網路端我們有成立一個LINE群組,只要有測試或演習,我們都會請業者在測試時間完以後回報網路是不是正常。
為了改善此缺點,我們現在都是用測試頻道4380,事實上如果手機出廠的時候,它是關閉的,因此理論上是不會收到測試頻道的聲音。
因為民眾很care聲音,會容易干擾到他們,剛開始測試的時候,我們有請業者建專門測試的微型細胞基地台,就不是用廣區域的測試,因此在去年921,中華電信沒做過大面積的測試,因此在苗栗、台南有兩個參數沒有設定對,因此造成大部分區域沒有辦法發送。
剛剛講CBS推動時為何會這樣?因為在終端有很多問題,像重複收到會一直叫,跨區基地台收到又會叫,當時有一些終端的認證是有一些問題,後來這些都一一克服了。
上面的文字還是要修一下,應該是「CBS到電信業者都是用實體專線做串接,一秒內可以傳輸至電信業者端,電信業者端推播到手機平均時間約3秒」,每一家網路架構、區域都不一樣。
這個聲音會牽扯到地震速報的標準,因為現在氣象局的電視地震速報標準是3級以上,但是手機的PWS地震速報規範4級以上(大部分),所以3級以上的頻繁度可能會稍微高一點,所以現在手機4級以上及地震規模要5級,這個以今年的經驗來說,那就沒有那麼多,所以可能還要再去衡量。
有一次是要測試很多項目,像傳送速度及兩、三家業者的異地備援測試,我們選在林口很偏僻的山區,為了測試切換,接近中午測了十通,我們隔天馬上收到民眾申訴,說測這個太吵,把他吵醒了,因此我說這個有一點兩難,要很大聲讓民眾警示,又怕會吵。
剛剛有提到是不是要統一的聲響,不能太大聲,但是要有一點震撼,讓大眾習慣此聲響。像剛開始推PWS/CBS,有一些民眾說地震速報的聲音怎麼那麼大聲,吵死人了,我們做各種測試都不敢選中午的時間,我們選的時間是在每月某日的下午4點。
最近高雄有手機災防告警演練,演練自來水污染,要馬上停水,由高雄自來水七處發出來的,因為上面有留電話號碼,民眾收到後就打電話到這個單位詢問,然後該單位人員回覆說他也覺得很奇怪,水是好好的,應該是NCC誤傳傳錯,事實上通訊傳播網路就是災防訊息傳送的通道而已,所有的發送訊息都是由災防機關去發送的,所以我們才一直主張你發的災防廣播簡訊,上面一定要留電話號碼,就跟一般我們在通訊簡訊一樣,上面就有電話號碼,你就可以去查證。
我們建議如果要執行,可能要由中央災害業務主管機關來統籌規劃,可能要決定主辦單位,然後邀集相關的廣電業者及災防科技中心、NCC來開會研議,看整體的作業規劃是不是可行,如果可行的話,法沒有強制的規定,用簽訂合約的方式來執行,我們會來協助辦理。以上報告,謝謝。
我們也建議災防業務主管機關跟廣電業者協商確定以後,NCC會協調業者落實執行。
另外無線、有線的電視頻道因為有很多類型的節目,像有運動、兒童各方面的節目,如果強制全電視去播送災防訊息的話,這是不是會影響到觀眾的收視權益,可能要納入考量。像我剛好在看精彩的運動賽事頻道,你就把它切換過去,這是否適宜也要考量。
災防雲啟動以後,有線電視或者是MOD就會把所有收視戶正在看的頻道,由頭端至機上盒下命令之後,切換到公視「地震速報」的畫面。
災防訊息介接適用的頻道,剛剛有報告過兩種電視的介接方式:一個是直接由氣象局跟廣電業者,像無線、衛星廣播電視業者去協調以點對點FTP介接;另外一個是透過災防雲,像氣象局地震速報與災防雲介接,災防雲再跟有線電視業者介接,當啟動地震速報以後,我們要切換至公視的防災指定頻道,就可看到地震速報畫面。但公視要依第一種方式與氣象局介接。
現在一個比較大的問題,是關於強制自動介接廣電業者傳播網路以全電視頻道來播送地震速報的部分,目前在災防法沒有法源依據,可能將來要看怎麼樣協調及處理。
災防法第27條、第31條分別為災前整備傳遞災害警報訊息或成立應變中心後,災中及災後優先使用傳播媒體蒐集及傳遞災害訊息,按照法規是屬於比較事前、事中及事後傳播災防資訊,前述廣電三法比較屬於事後的災防宣導,可按照各類型的狀況加以運用。
接著是強制全電視頻道自動播送災防訊息的法規疑義,廣電三法授權訂定天然災害緊急事故徵用頻道要點,這部分是屬於災後災害的宣導,像SARS、登革熱,徵收的頻道要播放災防單位製作宣導的內容。程序上是由災防單位先函送徵用申請書給通傳會,然後通傳會據以審核及徵用頻道,指定電視、廣播業者停止播送節目,播送宣導的災防訊息。
上面是透過衛星台,下面是無線台,剛剛有報告過,一個是直接安裝機上盒就可以收視,一個是在有線電視系統才可以收到衛星廣播電視台。
下面圖示為點對點介接FTP的原理,由災防單位與電視台簽約連線以後,氣象局會把地震速報訊息傳送到伺服器當中,業者會安裝相關的軟體,偵測以後把這些災防訊息按照標準的文字格式放到主控台,有的是自動的將地震速報呈現在電視上,有的是人工判斷後呈現。
另外,氣象局跟廣電業者設備的協商介接說明,目前災防法、相關法規並沒有強制規定通傳業者一定要跟災防單位網路介接。現在是業者自發性跟氣象局簽訂地震速報的合作意向書,目前無線電視只有一家中視,其他是衛廣業者有五家。
再來無線電視台的部分會分兩種,一種是透過無線的電視轉播站傳遞訊號,收視戶買一個set-top box接上電視機就可以收視;另外一種必載或與有線電視簽約的無線台,也可在有線電視上看到;另外一種,係CBS的行動通訊網路用手機來接收,也是一種管道。
我跟各位介紹一下,讓各位瞭解一下整個視訊服務提供方式。這上面是衛星廣播業者,可以透過衛星傳遞訊號下鏈至有線電視或者是MOD業者,把頻道內容傳送到這邊來,前述平台業者負責把這一些內容頻道多工以後傳遞給收視戶,而收視戶就可以選某一個台,比如東森是「51台」,按「51」就會收到。
政府網路的服務需求是由各該災防機關來規劃、設置專用網路,另外一種是租用業者的網路來提供服務。第一項專用網路,像內政部消防署就有建置全國防救災緊急的通訊系統,這包括有衛星災害畫面的傳遞。像國發會GSN的網路也是架構在電信業者的寬頻網路上,那是屬於後者。
NCC協辦什麼?就是讓通訊傳播網路配合災防單位介接連線需求,然後利用通訊傳播網路傳遞災防訊息到用戶的終端設備。
NCC為依通訊傳播基本法設置之獨立機關,為辦理所有通訊傳播業者的管理事項。相關的災防業務,包含統一訊息及通報機制等,應該由災防業務主管機關來辦理,其他機關協辦。
現在所建的災防告警系統,都是政府機關用來提供專屬災防用途網路服務的通訊系統,是屬於智慧防災的一環,剛剛有提到防災雲,各位應該有聽過防災雲,這應該由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負責規劃,包括剛剛先進所說的聲音要統一,然後評估設置,使用符合災防目的通訊傳播網路來提供服務,事實上通訊傳播網路只是災防訊息傳送的通道而已。
按照災防法第35條,緊急應變所有警報的種類、內容、樣式、方法及發布的時機,事實上是由各中央災害業務主管機關擬訂,報行政院災防會報通過公告之。另外,談到地震速報依氣象法第17條,所有全國的氣象、地震或海象的預報及警報只有中央氣象局才能統一發布。
簡報大綱請參閱。
各位與會先進大家好,以下由NCC跟各位簡報強制電視頻道播送地震速報訊息的報告。
大家好,我叫林慶恒,我是通傳會基礎設施事務處簡任技正,主要工作為管理通訊傳播網路。
所以是電信法第25條,也就是電信事業對下列通信應予優先處理:「一、於發生天災、事變或其他緊急情況或有發生之虞時,為預防災害、進行救助或維持秩序之通信。二、對於陸、海、空各種交通工具之遇險求救及飛航氣象等交通安全之緊急通信。
MOD因為黨政軍的問題,現在叫做「多媒體內容傳輸平台」,如果MOD要做這樣的事,應該要回到電信法來做規範。
NCDR有規定。
現在是人工的。
衛星要改成衛星直播,也是一個具體頻道的業者,只是你要收看要用衛星的電影。
有線電視的方式,現在用戶有500多萬,60%左右的人在收看,這個機制一切換,假設公視有比照中視、東森,也就是有做地震速報的直接方式,加上MSP平台如果以後運作跟氣象局會有同步的做法,這樣的切換是所有600萬的用戶,原來假設正在看東森53台時,在畫面也有看到速報,但是切換過去到13台的公視,一樣看到相同的畫面,因此基本上是不會影響的。在偏鄉的弱勢,沒有有線電視平台,一樣是在無線電視可以被看到。
剛剛有提到六家是做專線介接到地震速報,這樣的情形會看到的是由使用者來選,像大愛是12台好了,有選12台才會看到,這個是限縮範圍看到的人數比較少,剛剛談到因為無線有比較弱勢及偏鄉,可能沒有裝有線電視,所以看不到,尤其是新聞台有這樣的機制要補充。
可以。
對。一般是比較大的災害才會申請,我們有界定。
另外30%是用在普及發展,普及發展包括滿多的,像網路偏鄉。
事實是給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是做有線電視的文化發展及普及,有一些普及的建設,另外也有公用頻道。
維運的部分我們有另外一套機制有幫他維運了,電費的部分要增加。
地方補助公用頻道及製播,等於跟地方內容有相關的活動,每一年會提計畫。地方政府會用營業額去分配,基金有在修正,修正部分的內容會先扣掉一些東西,然後再按餘額,像無線電視會裝在每一個地方政府,像南投會需要這個來支付電費,我們這一些現在有補助。
如果額外要增加設備,像剛剛所講的新聞台要跟氣象局連接,等於點對點增加設備,基本上那個設備是要國家補助,因為除了建置完之後還要花人力維護,又或者是有壞掉的話,還是要想辦法讓設備可以運轉。
NCC說明,有線電視發展基金基本上是由業者繳營業額的1%,用在三個方面:一個30%是捐給公共電視,因為屬於公共視訊的利益;一個40%是用在有線電視的視訊發展,有線電視的視訊發展並不會包括所謂傳遞防災的訊息。所以剛剛提到一些條款,像有一些維護、修復,比如大水災發生之後,業者的網路有受損,可以檢具證明來申請有線基金的補助,因此這邊可能是有線電視業者額外傳訊息;但是如果原來系統化、標準化裡面,不需要額外再增加設備的話,有可能也不會補助,因為軟體而已。
對。
擔心安全內容控管。
也就是半自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