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很難在制度上去區分什麼樣的東西再丟到PO這邊,因為有一定執行上的難度,如果部內的溝通是通暢的,比如透過簽文的動作、執行報告、協調及協助,某個程度上是問題,但是屬於可以解決的狀態,這個是我自己的經驗。
一開始我遇到這個問題真的是很困擾,後來也是把相關的情況跟直屬的長官報告,也做了一個簽呈的動作,現在的處理方式是比較簡單一點,一樣是有「開放政府」四個字都來我這裡,如果我瞭解相關業務內容有更適合,或者是本來先前就已經在辦理相關的東西,像開放政府承諾事項很大一塊是open data的部分,在承諾事項裡面有一個很大的部分是有關於工商資料的開放部分,這個時候我們就把資訊中心、商業司也都一起找來,然後在長官主責會議當中去確認一下這一件事後續的權責單位及應該要如何處理。
我剛剛在分享的時候,就會想到開放政府承諾事項的部分,我一開始接到覺得滿頭霧水,很巧不巧被我們主秘找去說是這個是什麼東西,雨潔很清楚告訴我說這個案子的來龍去脈,已經簽辦了,不是在我的身上,我們找到適合的承辦人把這個case給解決掉,所以我覺得不管是對部內或者是部外,其實形成了新的人際社群,自己在公務上是很有幫助的,以上跟大家分享。
第二,其實我覺得共識營有一點像PO是一個社群,其實我如果自己接觸到,比如長官有交辦業務,也就是涉及業務的時候,我會想試著找找看其他部會的PO,他們是連夜交辦、如何處理的。
我自己有一個經驗,有一件事是無形中形成的,我不知道在座各位PO擔任比我久,會不會有這個想法,因為接觸到的業務單位多了,有時接觸到的業務單位負責不同局處,可能有承辦人、有長官,不會只有開放政府業務會聯繫到他們,但是因為你們之前是接觸過的,所以在其他業務上的溝通成本,其實某種程度上是降低的,因為某一件協作議題你們曾經聯繫過,所以其他業務在聯繫上的時候,隔閡就會稍微少一點,所以某種程度上會對於其他新聞輿情在處理的溝通上是很有助益的。
其實我沒有眼神暗示,我只是覺得大家怎麼突然往這個方向看。